2024年山东乡村大夫待遇补贴新政策及退休薪资待遇上调
日前,山东五莲县日前颁布《乡村大夫社会养老保险方法》,打造生活补助政策和养老保险规范相结合的乡村大夫养老保障新机制,使全县乡村大夫达成老有所养。
现在,全县在村卫生室工作满1年的乡村大夫有2200多人。根据新机制测算,今年全县将投入700万元用于落实交费补助和生活补助。方法规定,乡村大夫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财政和基层卫生院每个人每年给予2800元的交费补助,乡村大夫个人交费1500元;选择按灵活就业职员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参照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规范给予补助。已年满60周岁或新增达到待遇领取年龄的乡村大夫,不再交费,按月领取养老金;符合老年乡村大夫生活补助条件的,享受生活补助待遇。
日前,山东财政健全多途径补偿机制,打造村卫生室定额绩效补助规范、购买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规范、老年乡村大夫生活补助规范,保障乡村大夫合理收入。
在综合考虑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各项收入的基础上,山东对推行基本药物规范并符合规划需要的村卫生室予以定额绩效补助,补助额度与其承担任务的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其中,省财政对推行基本药物规范的省统一规划村卫生室,每一个村卫生室服务2000至4000人,配置2至4名乡村大夫,东、中、西部区域每名乡村大夫每年分别补助2400元、3600元、4800元。
,山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补助标准由30元提升到35元。依据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任务分工,村卫生室承担48%左右的任务量,根据政府购买服务原则,村卫生室人均服务经费标准达到17元;绩效考核合格后,乡村大夫每服务1000人年均可获得1700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收入。
同时,山东打造了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规范,村卫生室在诊疗活动中根据6元/人次收取一般诊疗费,个人支付不能超越1元/次,其余通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既不增加老百姓就诊负担,又保障了乡村大夫的基本医疗服务收入。
据悉,对符合规定条件的老年乡村大夫,年满60周岁且离开乡村大夫职位后,自2024年1月1日起,山东财政将根据工作年限每满1年每月20元的规范发放生活补贴,以妥善解决老年乡村大夫生活困难问题。对于省财政困难县,山东财政将根据50%的比率安排专项资金,通过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给予补助。